办公室关于《2021广东年鉴》征稿工作的通知
粤办发〔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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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广东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反映系统年度工作的纪实性、史料性文献资料,每年一册。开展《年鉴》的编撰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年鉴》内容主要记载全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和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履行职责等方面所做的重要工作和取得的重要成果。为进一步做好《年鉴》的编辑印发工作,现就《2021广东年鉴》征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年鉴》主要内容拟定九部分,分别为:(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和学会工作的讲话、指示批示等;(二)全省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工作;(三)重要文件;(四)组织体系及机构;(五)综合性工作;(六)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情况;(七)市情况;(八)直属单位情况;(九)大事记。此外,根据年度重点工作、活动,将设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广东最美科技工作者事迹、科普教育基地巡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展示、科技社团风采展示等相关专题。《年鉴》所选内容发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跨年度的工作,应重点表述2020年度部分。

二、具体要求

(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年鉴文稿撰写和图片收集工作。报送资料要经单位、部门领导审定。

(二)文稿要求内容详实、文风朴素、文字精炼,既要准确、全面地反映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情况,又要体现工作特点和特色。为保证图片印刷清晰,报送的图片须是未剪裁、未压缩的原图片;每幅图片说明时间、主体、事件;因word中图片会大幅度压缩导致模糊,故图片请不要放进word中报送,而是直接报送.jpg格式图片。(征稿内容及稿件体例见附件)

(三)《年鉴》属公开出版物,凡涉及保密的内容请勿列入。

三、优秀稿件评选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年鉴》编纂水平,将对在《2021广东年鉴》编纂工作表现突出的供稿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2021广东年鉴》“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撰稿人”证书。

四、报送方式

请将年鉴文稿及图片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请在文稿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附件:《年鉴》征稿内容及稿件体例

 

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联系人:蔡敏霞 电话:13829737895;莫文艺 电话:136024336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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